由国度监委赐与其处分;2008年任委副、赴、山西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7省,1988年任大连市西岗区委常委、副区长(掌管工做);1985年任大连市长海县副县长;应予庄重处置。根据《中国规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相关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指点各地做好抗旱预备和应对工做。